更新时间:2022.06.12
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有:被告在国内有居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并适用法院地法律;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准备材料如下: 1、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2、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准备材料有: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准备材料如下:1、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2、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以下限制: (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
涉外离婚诉讼,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二,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三,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
原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被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