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劳动合同的附件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的附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并且双方在附件的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该附件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否有劳动合同不是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但是,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没有公章,但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的会生效。如果既没有公章,也没有签字的,则未生效。劳动合同是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的。
没有日期的劳动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签署日期,是否具有时间期限不影响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给当事人,合同有效。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没给的一般情况下依然算生效。即使用人单位没有将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是生效的。 虽然签完劳动合同后没有给职工一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情况
劳动合同没有盖章一般无效,但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且不存在以下情形则以下: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
劳动合同没有盖章一般无效,但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且不存在以下情形则以下: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
劳动合同基于以下原因没有生效: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3、劳动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劳动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有这些: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3、劳动合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合法。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 三、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四、劳动合同采用了书面的形式。 五、劳动合同订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