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是批准使用的商品。如果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批准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还可能带来以下后果: 1、超出批准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注册商标因连续三年未在批准商品上使用而
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的概念是:在其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开始使用该商标,且商标注册登记后,仍然持续使用该商标,而商标注册人向使用人提出侵权主张的,法律不予认可。
商标的使用规范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1、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 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2、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
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权利地位。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是指,某人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当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先用人享有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其商标的权利,但该使用人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也不能转让或许可该未注册商标
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有下列三种: 一、一般使用许可。指授予了商标一般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之后,商标权人还可以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指商标权人除被许可商标的排他使用的被许可人之外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商标,但是商标权人还是可
商标合理使用的形式是: 1、使用该名称仅为说明该当事人的商品或服务; 2、所使用的名称不是作为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来使用的; 3、是善意且合理使用。
商标使用许可的分类如下: (1)普通许可。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
一、商标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
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有下列三种: 一、一般使用许可。指授予了商标一般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之后,商标权人还可以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指商标权人除被许可商标的排他使用的被许可人之外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商标,但是商标权人还是可
标准如下: 1.以除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外,是否还加注了其他说明性文字以表明它的说明性质为判断标准。 2.以被告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是否作为商标来使用,或者该文字或图形是否足以标识、区别商品来源作为判断标准。 3.以使用该说明性
商标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是: 1、商标注册人使用商标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且不得损害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2、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备案; 3、商标合理使用的其他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