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素为: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2、主观上是过失; 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上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为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二)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依法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对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要件即明知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 1、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从而发生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伤亡和安全事故的行为。新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伤亡的,对直接责任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主体要件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观要件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学校领导、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或者是出现了造成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应当立案追诉。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