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特殊法定继承有: 1、视为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 2、代位继承,例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
继子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前提下,就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但仅限于形成抚养关系的,才确定继子女有继承权,继子女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民法典》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继承人包括互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
继子女有继承权,但需要满足有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子女只有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才有继承权。尽了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可以均等分配遗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继子女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继父母有遗嘱指定由继子女的子女继承遗产的,继子女的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二、在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先于继父母死亡的,可以由继子女的子女作为代位继承
成年继子女一般是继承权的,但与继父母不存在抚养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且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继承的时候遗嘱优先,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承编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
继子女如果与继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则享有继承权,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签订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等,其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1、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存在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在继父母去世后享有法定继承权,其扶养关系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继子女是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