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2、义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 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当事人的诉讼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执行需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案件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申请暂缓执行,提出担保人或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债权人申请执行的条件:债权人获得胜诉裁决;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义务人拒不履行;而债权人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的。
判处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条件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下列规定: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法院起诉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申请法院执行;且要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申请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个执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是被处罚人复议申请期限、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在上述期限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