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的共同财产处理。在同居关系结束的时候,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有协议的,应当按协议去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的原则,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条件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二人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分割协议,那么按照协议结果对财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条件是要看夫妻一方是否在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以夫妻双方自行协议分割房产为主,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在保护妇女、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上分割房产。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
退伍军人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民法典》规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自愿协商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在办理完成婚姻登记程序就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生效前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有永久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是双方对离婚形成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只要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是有效
离婚诉讼财产的分割方式:若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协调分割,协调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