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也需要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 (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 二是法定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是事
无效婚姻中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只能由法院宣告。无效婚姻不用领取结婚证。
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分居的处理标准如下: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即使签定了分居协议书,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履行,法院也不会轻易认可其效力; 3、分居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应采法定夫妻财产制,也即分居期间取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确认婚姻无效必须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该婚姻被确认无效的,自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事实婚姻产生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仅用于一方个人,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一方个人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对事实婚姻的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对无效婚姻的规定是: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