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
检察院不批捕案件后续的处理如下: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不及时释放,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不予批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需要说明理由,如果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二次退查重报的案件不可以再次退回公安机关。检察院会作出决定。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认为嫌疑人构成犯罪,会二次重报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
不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院和公安。自诉案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
涉嫌职务犯罪,如果犯错误情节较轻,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如果犯错误情节较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一般不用去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之后,案件自然不会到法院。对刑事案件决定不予起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此时案件通常也还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的,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
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应当由法院进行审判,在进行到司法判决后就可以结案。检察院在将案件移交到法院前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进行审查起诉,案件移交法院后则意味着审查起诉程序结束。
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