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我国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种类如下: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第一,借款标的。第二,贷款种类。第三,借款金额。第四,借款用途。第五,借款期限。第六,借款利率。第七,还款。第八,违约责任。第九,保证条件。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十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
贷款人权利: 一、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 二、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 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有以下内容: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
办理房产抵押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2、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3、以
动产抵押生效条件如下: 1、如当事人只订立不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动产抵押登记具有确定抵押权优先的效力; 2、动产抵押的,在设立抵押合同后,抵押权即设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但对于已经办理抵押
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是: 1、动产抵押的,只要抵押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抵押的,想要对抗善意第三人,还需要进行动产抵押登记。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合同双
房产抵押权人的权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当抵押的房产不是因为债权人价值明显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应担保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