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0
1、债权人被债务人威胁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擅自闯入债务人住所,或扰乱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
债务人恶意欠债应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债权人讨债时对于失联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债务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人追讨债务应注意: 一、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 二、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处理: 1、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 3、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无需清算。公司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银行追债侮辱威胁债务人是不合法的。银行可以向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催收,但是不能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方式进行催收,只能合法合理地催收。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被继承人的债权,在遗产继承时只要是属于公民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人。 因此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
完全的不合法。一般来说的话,自己欠了银行钱,银行是不会采取侮辱威胁这种手段的,银行会直接收取相应的材料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银行本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