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诉讼二审一般三个月审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判决,并及时审结;有特殊情况的,要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四十五日内判决,并及时审结。
行政诉讼开庭到判决一般需要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若是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如果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来审理一审的行政诉讼案件,则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会在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审理的是二审案件,则会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情况特殊的,则也可以申请延长
行政诉讼开庭后,如果法院是组成合议庭来审理一审案件的,则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判决;如果法院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则会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并且找到新的证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的上诉程序:当事人书写上诉状,递交给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办理,或者指定其下级人民法院来办理。
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14年11月修订后的新《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
行政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关于二审判决的规定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之后,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