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量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本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是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要处罚金。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话,会判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也要处罚金。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要表现为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是使淫秽物品流散于社会。这里的社会非指全社会范围内或在整个国家、某个地区的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相应的量刑标准为: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从重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两个独立罪名,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四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四要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是: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该罪的判刑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
传播淫秽物品罪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应当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一般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传播淫秽物品罪,具体如下: 1、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判刑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