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两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都相同,皆属故意犯罪。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非法狩猎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立案追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数量标准是:如果行为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数量在二十只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另外行为人有在禁猎区或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等情形的,也应当予以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
非法狩猎罪的判决规定,行为人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非法狩猎的具体情况是违反狩猎规定,在禁区、禁区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
非法狩猎罪禁止的工具有军用武器、汽枪、毒药、炸药、地枪、排铳、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等。《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
要确定非法狩猎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对于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非法狩猎行为,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如果非法狩猎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就需要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具体来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狩猎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是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是方法进行狩猎,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情节严重指的是聚众非法狩猎、非法狩猎的数量较大、在禁猎期或禁猎区
触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具体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