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刑事诉讼法回避适用的情形: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
民事诉讼法的回避范围包括: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相关人。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二审审理可以依法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那么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包括: 1、实体: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人民法院重审; 2、程序: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民事诉讼再审情况包括法院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提出再审;以及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法的渊源一词法源于欧洲大陆古罗马的Fontes iuris,普遍使用法的渊源一词的是英美法系的学者。法的渊源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包括以下: 1、《
刑事诉讼法的特征主要有: 1、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 4、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回避事由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 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