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
其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只规定自己的权利,而对涉及劳动者的条款,
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没有包括一方有疾病,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合同的具体表现情形如下: 1、合同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双方当事人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1、无效——至始无效,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2、可撤销——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效力,一旦撤销,合同归于无效 3、效力待定——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未定,若一定时期内有权人未予以追认,则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
(I)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是合同法第52条到第59条。其中,合同法第52条以及第53条主要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形:1、一方实施欺诈、胁迫的行为,从而订立合同,同时损害了国家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下面几个要件: 第一,当事人需要具备订立合同的相应的能力。这个意思指的是,合同主体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行为独立的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继承法》有关遗嘱的无效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即在立遗嘱时,遗嘱人没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遗嘱人在可以用自书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