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
劳动合同一般是从双方当事人依法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成立生效的。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日期的,按照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计算。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截止日期的计算,应以终止时最后一天的24小时完结为准。
劳动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签字盖章的时候。此时劳动合同成立生效,但双方对合同的生效时间或者条件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
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开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是从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
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合同履行期的开始时间,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双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以及履行合同地点的确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