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应按照以下情形进行赔偿: 1、造成人身一般损害的,由肇事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因伤致残的,由肇事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的,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起诉要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应为事故发生地或者任意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比如肇事司机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或者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起诉要有诉讼资格
住院伙食费以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为标准。住院伙食费从被害人因交通事故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之日起计算,到受害人终结住院治疗之日起计算。
具体算法为: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发生交通撞伤出院的赔偿项目包括: 1、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等。
交通事故起诉时可选择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为异地时,则需要到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中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票据进行计算。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要看具体的伤情,看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如果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是出院后要额外增加营养,那么就需要赔偿。另外,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也是需要赔偿护理费的,护理的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
交通事故住院是否会吊销驾驶证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被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作出有罪判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要住多久院是需要看受伤者的伤情进行确定的。 2、至于医疗费的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分别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