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条件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分为以下两种: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附条件合同附随义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大; 2、附条件合同附随义务一般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
附条件合同在下列时候成立: 1、附条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两个步骤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2、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自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可附条件的种类有下列四类: 一、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 三、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
保险合同变更的要件有: (1)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一致; (2)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
买卖合同附加生效条件是指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合意,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