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受伤,如果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由单位在三十日内去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职工下班途中满足以下条件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算,下班途中受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非上述原因摔伤的,仅仅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伤,则未必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具体情况如下: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补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伙食补贴、住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需视情况而定: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1)“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如果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但是如果没有收到上述事故伤害,或者本人对上述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
如果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如果劳动者要负主要责任或者不是上述类型的事故伤害的,一般不算工伤。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车祸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遭遇车祸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算作工伤。
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