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继承人有以下这些行为之一的,无法继承遗产: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
房屋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当相同,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处理遗产的份额和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被继
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 1、继承权始于继承人去世。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处理; 2、有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
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
能够继承的遗产如下: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法定继承遗产的分割: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一、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被继承人死亡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可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 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
无遗嘱的财产确认继承的方式:一般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主要有以下内容。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