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保险代位求偿权应当根据保险所代为取得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来确定管辖。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仲裁合同有效的,适用优先原则,保险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债权人有对债务人真实的债权; 3、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
如果因侵犯他人的合法人身或者财产权益而造成纯粹的经济损失,算侵权行为。如果不是由于侵权导致的,则一般不算侵权行为。非因绝对权之侵害,而由其他原因致使的单纯经济上的不利益,是纯粹经济损失。
(1)权利性质不同 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不同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
法律规定不属于纯正单位犯罪的犯罪行为是指既可以为单位所触犯,也可以为自然人所触犯的犯罪行为。与之相对的是纯正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
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宗旨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
代位求偿权可以行使抵押权,代位求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权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