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 1、行为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涉案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是瞒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是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准的,之所以有差额本身也是公司在缴
工伤保险待遇注意的问题有: 1、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竞合时的处理; 2、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3、仲裁时效与工伤认定期间的适用; 4、法院不能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直接作出工伤认定; 5、工伤认定机构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
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从法律上确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的性质,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中最重要的待遇是治疗期间的费用报销、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用、因为工伤导致伤残员工的补偿、员工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丧葬补助、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还有一次性领取工亡补助金等等。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条件是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工伤痊愈的或者工伤职工死亡、失踪、定残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工亡职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处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