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满足条件可以变更。根据民法总则三十六条,当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陷入危困状态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时,相关的个人或组织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其他人担任,包括被监
监护人可以变更。当现有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怠于行使监护职责、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利益时,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变更,监护人变更需要符合以下情形: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
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其他主体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监护人,但是需要有其他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不能,未成年人不具备监护能力。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目前的监护人已经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而且变更的监护人也是有条件的。
老年人的监护人是可以变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才有监护人,其监护人首先是配偶,配偶没有监护能力的由2其子女担任监护人,有多个子女的,可以由子女协商确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指定。根据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
未成年人肯定是不可以当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是属于没有任何民事能力的人;一般作为监护人都必须要是成年人,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父母不健在,一般可以由其它亲属来当监护人。监护人只有自己的父母才可以担当,没有父母的可以由亲属来进
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指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且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须经
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但是以下四种情形监护人可以进行变更。 (一)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等。 (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如有经济能力,但不支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这一-规定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第一,强调“可以送养”。当未成年人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