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可以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种类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的执行与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3、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4、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5、不得以任何形式干
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解除了,并不是结案了。监视居住解除的情形包括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监视居住解除是指解除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理。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一般可以折抵刑期,但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只有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以折抵刑期情形如下:有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
办监视居住手续一般三日内可以办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监视居住后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开庭。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不让律师会见是不合法的,因为相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