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法院判拘役,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收监,会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实践中要看是因为什么拘留,拘留一般会有案底存在,但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判断是什么性质的拘留以及什么性质的案件记录。 1、“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是俗称。从行政法角度讲可以称为不良纪录,从刑法角度讲是犯罪记录。 2、受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相
关于执行拘役的具体内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
供役地:是指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需役地人的利益提供便利的土地。需役地: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
判处拘役的条件有: 1、犯罪性质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近拘禁,强制劳动; 2、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 3、本应判处管制,但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
拘役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 (2)执行场所不同; (3)期限不同; (4)待遇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缓刑是暂缓执行,管制是立即执行。且缓刑属于附加刑,而管制是主刑。管制与拘役的区别:管制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是限制人身自由,拘役是短期剥夺
犯罪分子若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刑事处罚,是会留下案底的。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而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会记录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信息。因为拘役属于刑罚中主刑的一种,所以会被记入犯罪人员信息库中。
质押和留置有以下区别:成立的条件不同、法律关系不同、权利实现方式不同、消灭的方式不同等。如果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设立的是质权的,则债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是设立了留置权的,则债权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