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二、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三、独立决定权不同。 四、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
居间合同委托方是不能随时解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约定会法定的解除事由达成的,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且因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居间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居间行为。居间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约定事项及要求,为委托人寻找签订合同的机会,如居间人不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酬金; (二)有权要求居间人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居间合同委托方不能随时解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相同点: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均是为他人提供劳务性质合同。不同点: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被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提供劳务,行纪合同是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签署合同,居间合同是为双方提供媒介的一种劳务合同,旨在撮合交易。
居间合同委托人违约的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的,违约方应支付相应违约金或适用定金罚则。
居间合同委托方不能随时解除,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异同如下: 1、相同点。三种合同均为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2、不同点。居间服务人员只起到一种媒介作用,并不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行纪合同的行
居间合同委托人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