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出资的股东的股权可以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向公司补足出资,且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不代表其出资不实的责任免除。
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行为无权处分。名义股东不享有真正的股东权利,只是取代隐名股东持股,公司收益归隐名股东所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即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以合
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区别是:隐私权给予公民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不让他人接近、侵入、公开和传播自己的私人事务,具有消极与被动性; 知情权给予公民了解自己应当知道的一切权利,以满足其政治与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具有积极与主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有着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知情权是公民享有了解国家政策、法律规章、政府的动态以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的权利、享有了解社会变化、社会问题的权利以及享有了解一些涉及本人的相关信息的权利。而隐私权则
股东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隐名股东是不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的。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也就是说,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也就是显名股东才能行使股东权利,享有分红权,而隐名股东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
在我国,公司对股东管理的方式包括: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制订公司章程时,约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章程的规定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特别是共益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作为全体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的机关,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一般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而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出资者,仅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为公司惟一股东,因而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形式是,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究竟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还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