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股东知情权系股东作为公司出资人享有的,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财务状况等事宜知悉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 1、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2、复制权,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
申请股东知情权的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据: 1、股东出资证明书等的能够证明具有股东资格的证据; 2、向公司提出的书面请求; 3、其它根据自己的主张应提供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七条规定,股
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具体如下: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
股东有查阅权、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是质询等等。
股东知情权系股东作为公司出资人享有的,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财务状况等事宜知悉的权利。 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 1、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2、复制权,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
股东知情和检查权的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依法享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表决、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的权利; 2、上述的查阅文件一般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股东应该按照以下程序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 1、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的,股东应当按期缴纳诉讼费用。
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履行相关信息报告和披露的义务。因
股东知情权体现在: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的查阅权。 (2)股东质询权及董事会的说明义务。 (
公司法对股东诉权主要作出了以下规定: 1、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章,损害
股东享有利益分红的权益,也就是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出资的比例来分得红利,如果公司需要增加资本,股东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增资,公司法规定,股东的盈余公积分配权,应以内部救济优先为原则,股东有权提出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知情权被侵害,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