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出嫁后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其结婚为由侵害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反担保人的权利有,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权利,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以债务人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反担保人的义务是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保证义务,并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以本人的财产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分配公司利
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
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如果出嫁女在新居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则在娘家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妇女结婚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妇女结婚并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将其承包地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如抵押)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因为土地承包权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成员资格,只能对内流转,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可以不具备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流转时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