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承揽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承揽合同中没有限制承揽人行使留置权的约定;承揽人是合法占有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等费用的义务。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不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 2、债权人持续不断地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留置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以下这些:第一、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这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二、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第三、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不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 2、债权人持续不断地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留置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 1、债权人持续不断地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留置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 2、债务人不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
留置权实现的条件: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双方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
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