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
(1)准备参保人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产前检查费用发票(原件),在产后3个月内持所需材料前往当地生育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在省外生育还需要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都需
生育津贴领取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 4、《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医学证明; 6、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 7、有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
生育险保销需要的材料有:准生证、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医院出院记录、住院发票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以及生育报销表格。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生育津贴携带资料: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学证明;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3、生育津贴审批表、生育保险证明医院发票等。
本地生育的,医疗费用已经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生育的,生育费用个人垫付,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结算。经审核后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次月开始领取。
1、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 2、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件: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
1、登录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根据要求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2、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再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
(1)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办理就医登记; (2)员工怀孕后,携带本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先关材料前往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3)员工出院后,前往社保局进去生育津贴即可。
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一)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