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缘关系的;没有到达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等条件。这些婚姻缔结的属于无效婚姻,法律不予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禁止结婚: 1.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 2.女方未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 3.男女双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指定
国家禁止结婚的遗传病包括如下: 1、严重遗传病是指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生育的遗传病; 2、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婚姻生育的传染病; 3、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目前没有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所以,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然后再结婚的,属于有效婚姻;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在医学上认为是对结婚和生育有影响的其他传染病。还有一些是不可以进行结婚或者是需要暂时延迟结婚的疾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和狂躁抑郁症以及重症智力低下,还包括正在处于发病期间的一些法定传染病、甲型肝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 1.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
禁止结婚的条件为双方没有到达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缘关系;或者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等条件。上述情形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
禁止结婚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禁止结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受一方胁迫、欺诈而结婚的; 2、男未满22周岁的,女未满20周岁的; 3、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4、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