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我们都会约定租赁期限,那么有些租赁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的不明显。
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违约行为; 2、继续履行必须可能; 3、继续履行存在必要,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势必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4、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5、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
合同履行的终止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已全面履行合同; 2、合同解除; 3、提存; 4、混同; 5、抵销; 6、法院产生判决或仲裁裁决; 7、情势变更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
合同履行要具备的条件: 1、合同依法成立; 2、合同已经具备法律效力; 3、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条件。合同履行应当全面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协议的,要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拒绝履行合同的条件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
合同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基于非违约方的履行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必须有条件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存在违约行为; (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 (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一)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 1、交付标的物。 2、交付的标的物要符合质量要求。 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二)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 1、支付价款。 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 1、检验和接受标的物。
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 1、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履行义务如下: 1、通知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助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 3、保密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交付标的物,瑕疵担保,附带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出卖人应当依约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应当依约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