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是: 1、主体适格。即赡养人为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一般是指子女; 2、具有抚养能力。即赡养人为成年人,且具有抚养的经济能力和精神条件; 3、履行赡养义务的其他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在不存在履行的现实困难,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不得要求继续履行情形的,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继续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为对于金钱债务,其有能力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摘债务,其债务在法律或者事实上可以继续履行、标的可以强制履行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其履行。
违约方不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有: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事实上不能履行是指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物,已经灭失或损毁等情况;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的必备条件: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以及继续履行是符合诚信原则、是合法的、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的。
对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调解书、裁决书,能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执行。
继续履行合同必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2、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 3、继续履行是符合诚信原则、是合法的、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的。
买卖双方未出现根本违约,经协商处理合同目的仍然可能实现,且未出现法定解除情况下,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且双方仍愿意履行合同并对一方当事人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可以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履行中需要承担下列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
违约方不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有依法有效的合同存在。继续履行需要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可以履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履行,债务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履行费用合理。
继续履行合同必备条件: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能够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履行。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合同的必备条件包括: 1、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 2、具有继续履行的必要; 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