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 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离婚后复婚是需要办理复婚手续的。且一般按照结婚登记进行办理,即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
要求符合的男女双方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办理复婚的手续:第一,申请。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二,在民政局填写声明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第三,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
复婚手续的办理:当事人要复婚的需要提交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
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
办理复婚的办法: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并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经登记机构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基本类似,办理复婚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双方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证明,离过婚的还要带离婚证。因为是复婚,所以男女双方并不需要在做婚检。复婚后之前离婚时划分好的财产全部属于个人
办理复婚需要以下手续: 1、双方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复婚需要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双方无配偶的证据等材料,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