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复议范围的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以下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缴纳费用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查封财产
如果对国土资源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复议范围 1、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确认和矿业权决定不服的; 4、认为县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被诉的具体行
行政不作为行政起诉书应当重点就行政不作为的事项进行明确说明,并合法的提出自己的为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理由,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适用情况对行政不作为事项进行审查和处理。
1、行政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授权委托书应当按以下内容拟写:1、标题。通常标题写“授权委托书”即可,也可根据实际委托内容写成“关于某某事项的委托书”。2、委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人是个人的,应当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委托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法人名称、法定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流程为: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