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除非劳动者本人不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没有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支付补偿金。
如果有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会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单位依法决定解散的;或者被责令关闭的等。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具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主动提出不续签到期的劳动合同、被责令吊销执照等情形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具有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到期的合同等情形的,则没有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主动决定解散等情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需要计算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其补偿。 3、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和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没有经济补偿。自2008年元月1日起,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企业终止合同应当补偿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在于:1、二者发生时间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关系提前终结,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2、发生原因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事由包括劳动合同中的预先约定、当事人丧失合同主体资格等因素,而劳动合同解除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