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有下列不同: (1)意定之债中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而法定之债是由法律规定的; (2)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1)按份之债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按份债权的各个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的份额请求债务人履行和接受履行,无权请求和接受债务人的全部给付。按份债务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无权
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物权与债权的主体、客体不同;物权与债权的效力不同;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区分按份债和连带债的主要意义在于两者的效力不同。在按份债务中,任何债权人接受其应承担份额义务的履行或任何债务人履行其应承担份额义务后,不再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当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债务的履行,或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2、含义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有下列不同: (1)意定之债中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而法定之债是由法律规定的; (2)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二者的区别是: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意定之债中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而法定之债是由法律规定的。
一、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如下: 1、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 2、负有债务的一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3、享有债权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
债权与债务的区别: 1、债权是民法上要求他人为某种行为的权利。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债务人承诺在未来约定的日期偿还资金和利息; 2、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是一种法律行为。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除了债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