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种类之债有以下特定方法: 1、在债权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须将种类物中的特定部分运至债权人住所并提出交付,标的物即为特定。 2、在债务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从种类物中分离出来并通知债权人时,标的物即为特定。 3、债的
连带之债的特点有:连带债权的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的债权人都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连带债务的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3、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而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4、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区别:二者的效力不同。按份之债的各债权人的债权或各债务人的债务各自独立,对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连带之债的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相互之间在
选择之债是可以变为简单之债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前,可以依法作出选择,选择之后债务就变成简单的债务,债务人只需要履行被选择的简单的、单一的债务。
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一个人的债务,多数之债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有多人的债务,一般产生债务的原因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1)按份之债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按份债权的各个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的份额请求债务人履行和接受履行,无权请求和接受债务人的全部给付。按份债务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无权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有下列不同:意定之债中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而法定之债是由法律规定的;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简单之债具备条件如下: 1.在债的履行上有可选择性。债的履行上有可选择性,是指在债的成立之始就有两种以上的履行可供选择。 2.须于债的履行标的特定后才能履行。与之相对应的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的履行标的虽有数种,但当事人只能从中确定一种履行,
债权是指能够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是指需要向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债务的区别是债权是一种权利,债务是一种义务;二者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地位不同。
预计负债与或有负债之间的区别: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是指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可能导致未来所发生的事件而产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的区别: 1、融资方式不同。 股权融资是企业的股东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而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 2、负担性不同。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