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检察院返回侦查的情况: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等等。
重要。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
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但是具体的量刑还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刑法规定、法律的立案目的来裁定。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是法院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的依据之一,并不会全部依赖量刑意见进行量
重要,尤其是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中尤为重要,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有用的,但所提的建议要符合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能对自身以外所提出的公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而且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权利并非一定要行使,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继续侦查和补充侦查的区别有:继续侦查指证据不足,检察院没法批捕,发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收集证据。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有次数限制。且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
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
检察院因为太忙而退侦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确实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后开庭时间是两个月。 对于公诉案件,一般在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后的两个月内,法院会开庭审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收到公安机关已
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放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