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十日,一般不可以申请听证。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的情形是:较大数额罚款的;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拘留不能申请听证。只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才能申请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当事人一般是没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的。如果当事人依法被行政机关处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较重的处罚的,才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拘留没有听证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
行政拘留不可以申请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而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 如果被惩罚人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
行政拘留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具体条件为: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