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合同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四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担保与反担保,一般有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不同。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本担保人。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反担保仅限于约定担保,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 2、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
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的区别: 1、看担保主体是物还是债,如果主体是物的,则是担保物权,如果是债的话,就是担保债权。 2、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
担保债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为: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成年居民:一级医院(低档70%、中档75%、高档80%) 二级医院(低档65%、中档70%、高档75%) 三级医院(低档60%、中档65%、高档70%) 学生儿童: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门(急)诊报销比例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 2.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
保全担保费由败诉方进行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应由申请人向法院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反担保人提供保证,主债权人无权受偿。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因此是算对外担保的。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行使担保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如下: 1、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行提供物品担保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实现物品担保的债
保全担保费一般由申请人负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应当交纳申请费。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所谓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