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刑拘后不一定会进行批捕,应当视具体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而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0天内公安机关不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会取保候
被批捕后公安机关不能改口供。口供是对定案的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不可以随意进行更改,即使是依法推翻的口供也是要存档供查询的。如果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补作笔录。
责任认定书是不能行政复议的。但出具认定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复核。
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侦查的,而不是检察院侦查。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是需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的。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接着继续由公安机关侦查,待取证完毕,侦查终结后,才移
公安机关在处理经济案件批捕之后是不会直接去搜家的,还是需要结合其他部门的合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
检察院批准不批准逮捕,一般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通知。 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 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批捕后有可能无罪释放,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释放犯罪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并不一定会判刑。批准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 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判决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