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不签劳动合同的去本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仲裁申请书上交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内容;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如果只是事实方面的修改,则可以在开庭时直接改正,不需要另外特意申请。
因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起诉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认为适用法律错误、作出裁决的劳动仲裁委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伪造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于非终
用人单位、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能起诉。
年终奖不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当事人还能申请仲裁,但是无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员会会裁定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需要及时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会申请仲裁,该时效期间一般是一年。
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缺席仲裁判决是,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
如果申请调解劳动争议不成功的,当事人应当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如上述法条所规定的,如果在仲裁被申请人不到庭,是可以缺席裁决的,而
公司注销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能以公司为诉讼主体,若是未依法清算的,应当起诉清算义务人,若是在清算过程中,则是可以主张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