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不是共同财产,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双方共有的。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
房产的归属取决于房产证的登记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或者男方名字的,离婚时
1、如果婚前首付买的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没有特别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 2、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前付首付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
1、算。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结婚后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
规定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穷流溯源,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共同财产。 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
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共同财产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
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算。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由一方首付的房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