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公司解散的法律责任: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股东责任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股东责任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2、按时,按要求足额缴纳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公司法股东的其他责任。
注册公司违反合同或民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刑事法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
总公司法人可以担任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
一人有限责任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原则上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董事任期届满,
物业公司法人代表责任如下: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
有限公司债务法人要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下列职责: 1.制定企业发展计划,审定年度经营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与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2.面向市场,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