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监狱服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监狱狱政科不能减刑。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则裁定予以减刑,否则不予减刑。
监狱减刑制度如下: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 将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体现刑法设立减刑制度的宗旨,即通过肯定受刑人已有的
执行机关(监狱)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通知执行机关三天内补送。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监狱报减刑,罪犯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会不批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
监狱狱政科不能减刑。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然后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则裁定予以减刑,否则不予减刑。
判刑后在监狱减刑需要符合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