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为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 (一)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二)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非法持有毒品立案标准如下: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 (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 (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所谓非法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
立案标准规定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如下: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其性质分别立案:1、非法制造、销售、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等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应当立案;2、提供场所、毒
非法持有毒品立案标准是: 1、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 2、持有氯胺酮、美沙酮二百克以上; 3、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 4、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非法持有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非法持有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以及非法持有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根据种植品种的不同确定为,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四)客观方面本罪
立案标准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性质分别立案: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
毒品案件立案标准为: 1、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均应立案; 4、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