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被代位人必须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死者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在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因法律原因丧失继承
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下列人具有代位继承权: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被代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且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法定继承权; 2、代位继承人必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
丧失继承权有以下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遗嘱继承的特点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 2、遗嘱继承直接反映了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
有赡养关系的继子有法定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的含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的一种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及其应具备如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 3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